丹凤县医院“院领导接待日”公告
发布时间:2024-06-01
![]()
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,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果,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,及时有效的解决群众看病就医和干部职工反映的各类问题,现结合医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一、接待时间“院领导接待日”为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的周二上午8:00-11:30(如遇特殊情况,由党政办另行安排)。二、接待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室。三、接待对象门诊、住院患者及家属,医院职工、社会各界人士。四、接待人员医院领导班子成员。五、接待内容接待患者、群众对医院在质量、安全、效率、服务、医德医风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医院职工的诉求及建议等。六、接待程序凡参加院领导接待的患者、群众,须至少于接待日前一日前通过电话(0914-3322161)或在党政办做好预约登记,由党政办根据情况进行预约登记,安排好接待时间及顺序,由接待院领导逐一接待来访人员。七、工作要求1.来访人员须自觉遵守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,据实反映情况和问题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、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;做到不妨碍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。2.在接待中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,接待领导当场协调解决;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,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作出批示,提出意见,再由党政办向有关承办科室交办,限期报结。3.院领导接待日交办的事项,由党政办负责跟踪督办。4.承办科室应根据院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处理,不得推诿、拖延、敷衍,一般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,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参加接待的院领导汇报。5.党政办对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和处理结果,都要认真填写《院领导接待日登记表》,群众来访有关材料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院领导接待日档案,立卷归档。八、近期“院领导接待日”排班表![]()
![]()
审 核:刘文丹 靳 妙监 制:王 丹编 辑:闵雅璇![]()
![]()